姚博:欢迎收听今天的警法时空。
姚博:在今天的警法时空节目中和您见面的是“百姓心中的好交警”,为您介绍交通安全法规研究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处法规研究科的副科长王洪岩。
警法快讯: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查院就利用汽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而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向法院提出公诉。梁大宏等五名河南籍和一名河北籍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去年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本市海淀区、昌平区连续故意制造了四起利用自己的汽车和被害人车辆撞坏的假象,并且对交通警察及被害人隐瞒了事实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合计1.2万左右。后来他们的伎俩被公安机关侦查识破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检查机关认为,梁大宏等六被告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的财务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目前这个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施某诉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今年的一天,他持有这家公司的头等舱机票从成都到北京,登记后被告知商务舱没有了位置,而这家公司在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条件下把自己安排在了经济舱,后来他乘坐经济舱到达北京首都机场,他虽然持有头等舱的机票却没有得到和机票价格相对的服务,也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他认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违反了双方的约定,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他把这家公司诉上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1400多元,并且要求赔礼道歉。
3.一名外地来京的务工人员为了推销自己的辅导材料向相关学校领导行贿,最近在昌平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李某在03到05年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违反工商管理的法规,利用他人个体工商户的执照,在昌平区向一些学校销售英语报和教辅材料,在这个过程中他多次给一些学校的负责人行贿,价值人民币3万多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法,在经济往来当中违反国家的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务数额较大,他的行为已构成了行贿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宣判后例某表示不服要上诉。
4.18岁的学生小陈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输血自己被感染上了慢性的肝炎,日前他来到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输血的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安贞医院,请求法院判定安贞医院赔偿自己医药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2万元。
5.42岁月的天津某公司法人王某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已婚的家庭状况,通过婚介公司和未婚的女性交往后,利用感情以借款为名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诈骗148元人民币,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他13年有期徒刑,罚金1.3万元,继续追缴他的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
姚博:看不到像巡逻交警的飒爽英姿,也没有事故民警的追逃危情,更不像港台民警让人觉得熟悉亲近,说是警察却更像是书生,这就是交管局从事交通管理法规研究的警察,他们作为警察为交通安全方面法规的立法从事调研,并对相关的法规进行起草,为咱们出行营造一个更科学、更理性也更先进的法律环境,在今天的警法时空百姓心中好交警节目中,我就为您介绍一位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交警,他就是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法律法规研究科的副科长王洪岩。
姚博:今年37的王洪岩长的高高大大,中共党员,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来到交管局,来到法制处从事交通安全法规的研究工作,在交管局众多的警种中,研究交通安全法规的警察,他的工作是怎么进行的呢?
姚博:交通法规的研究有这样的生产程序,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实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这样才能制定出来实践性操纵性强更加理性、合理和科学的管理法规,能不能介绍一下近期就是在这样的生产线完成了这样一个生产程序下线的研究产品。
嘉宾:试办法其中有一个关于机动车通行规定,北京市的路宽大家都知道,有的路机动车道是三条以上,有一种情况是第一条和第三条车道的车都往第二条并,在并的过程中发生剐蹭,过去这个法在定这个责任的时候没有特别合适的法条,原来有一条是变更车道要让本车道的车辆先行,现在的法规也有这一条,但现在第一道和第三道两条车道的车在第二条车道的中间接触上了,谁都没有完成变更车道,都是在没有完成变更车道的过程中发生,这在事故处理中就有一个问题,定责的时候面临一个困惑,这种情况现实提出了一个需要,我们在立法的时候说,像这个问题应该解决,为什么定责不好定?是因为前期的规则条款没有。
姚博:没有规则条款产生出来的结果就是没有谁有优先通过的权利,引发出来的问题是什么呢?
嘉宾:事故的发生是因为有冲突,因为没有规则大家都不知道怎么走,要根本解决就是要把规则定清楚。
姚博:主要分为哪几种意见?
嘉宾:一种观念是,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条车道有优先权,如果发生事故是第三条车道的错误,他的理由是左侧是快速车道,由快往慢去,慢速车道的车应该让,另一种观点,左边的让右边的先走。
姚博:到底左让右对还是右让左对,或者说那个更科学,他在征求了很多老司机和事故处理民警意见的基础上又查找了相关的资料后,他认为应该左让右。
嘉宾:从保护人身安全角度来讲还是左让右,我们也找了各种的规则,比如《日内瓦国际交通公约》有一条关于先行权的规定,两辆机动车都到达同一地点,这个地点没有标志和信号灯来分谁先谁后,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按照左行制国家按照左侧先行,右行制的国家右侧先行。
姚博:看上去是法条当中几行字,可是背后有长期大量的实践、分析、观察,法条中即考虑到法的精神,也考虑到人们日常行为习惯,这个法条实施的效果怎么样?
嘉宾:这个法实施之后拍了一个片子,发现两个车确实是按照这个规则在走。
姚博:一个好法给大家带来更好的干预和影响。
嘉宾:交通法规非常具体和直接。
姚博:法律工作博大精深,涉及到我们生活方方面面,从事法律研究的人因为关注的不一样,思考的不一样,可能工作的滋味也不一样,那么研究和大家出行相关的,他们在研究过程中会有什么特殊之处?
姚博:在出行的过程中遇到的烦恼、纠纷,参与交通的人都能明白一点。
嘉宾:一说交通法规都好象挺简单,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交通法规制作的比较详细比较好操作,这个法让大家都能够理解。针对其它民法中的法律法规的研究,您觉得交通管理法规的研究和老百姓的关系,用几个形容词来形容,是什么形容词?
嘉宾:很密切,规则很具体。
姚博:研究它的滋味和研究其它领域的法律滋味有什么不同?
嘉宾:它操纵性比较强,这个法条读出来之后大家不明白什么意思,这里头很少有。
姚博:北京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接近270万辆,路和车的矛盾、人和车的矛盾、路和人的矛盾是越来越尖锐,在这个时候怎么样给大家一个更好的交通出行的法律环境,一个科学先进的交通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姚博:这个法立的好,这种美好的职业感受回报就在眼前了,也有很多人参与交通过程中,对于交通法规的制定、完善寄予很高的期望,出台之后也有方方面面的研究和争论,随着北京市出台了第一个相关的实施细则,又出台了责任事故认定的管理办法,我依然能够听到这样的要求和希望,这种现象为什么不什么什么,那样现象为什么不什么什么,您是不是经常能够听到大家的愿望和要求?
嘉宾:大家都这么要求,北京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路就这么多,车多人多,同样这些道路、车和人都少了矛盾就会少,一个路口最开始的时候,从时间上分,时间不够再从空间上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你做的管理工作就特别多,管理要有依据,我们这些做法规研究的其实是一个后台的工作,前期是大量的管理实践者,这个任务量很大。
姚博:法的尊严在于执行,但是好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是更科学、更理性、更先进的法律环境,比如交通法规就能最大限度,为大家营造一个科学安全的法律环境、有序安全的出行环境。
嘉宾:第一,不能全靠法,第二,立法不是随意的,现在许多的情况都已经有法可依了,交通法不能说没有立法的需要,但主要的情况是已经有法可依了,现在是大家如何更好的遵守它,实际上还要每个人按照规定去做,把应该如何变成自己的如何如何,这样才能达到目的,还是希望多听大家的意见,因为法要不断适应新情况,现在交管局有一个网站,有什么问题可以发给我们。
姚博:欢迎常和他们联系。
姚博:在工作中王洪岩发挥了自己多年研究法学知识的长处,在立法和执法调研中都做出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在立法过程中,近几年他参与了国家及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以及法规草案的起早工作,从2001年开始,王洪岩担任了北京市交管局民警在职培训的授课任务,在授课过程中,他希望自己的授课既能传授知识又能帮助大家解决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姚博:今天的警法时空百姓心中好交警到这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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